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聘宣传文秘人员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暨举行笔试的公告
分享到: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2-07-21 11:17:2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聘宣传文秘人员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举行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1

刘祺婧

43250120010213xxxx

大专

2

陈婕妤

43250219990608xxxx

本科

3

康文雨

43252420000724xxxx

本科

4

李龙乾

43092219981101xxxx

本科

5

李俊颖

43250320000519xxxx

大专

6

童冬冬

43250119890508xxxx

大专

7

刘文勋

43132120001109xxxx

大专

8

尹扬

43052519990130xxxx

本科

9

宋婷

43012419980223xxxx

硕士研究生

10

李立颖

43250320000528xxxx

本科

11

刘美洁

43252420000509xxxx

本科

12

陈琳

52232419980320xxxx

本科

13

黄丽娥

53038119950713xxxx

硕士研究生

14

郭婷

43138220011001xxxx

大专

二、笔试有关事项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我院一楼大会议室进行。

(二)参加笔试人员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14名报名人员。

(三)笔试内容

紧贴法院宣传文秘工作实务,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不考其他理论。

(四)笔试须知

1.本次笔试时长210分钟;

2.所有参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再另行发放准考证;

3.参考人员禁止携带任何资料和电子产品入场。所有资料和电子产品必须在进入考场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开考15分钟以后禁止入场,按弃考处理。已经入场参考人员必须在开考15分钟以后方可离场;

5.参考人员违规携带资料和电子产品入场的,或者有其他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考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供查验,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将不能进入我院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二)笔试结束以后,经过阅卷评分,所有笔试成绩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http://ldlxfy.chinacourt.gov.cn)公布。

(三)笔试成绩排名前三位的参考人员作为入围人选,进入下一阶段面谈。我院将组织面谈组,通过与入围人选逐个面谈的方式确定最终拟聘用人选。面谈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