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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法院巧破虚假资产抵押,穷尽执行措施为涉养老诈骗案老年人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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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莉芬 梁志兵  发布时间:2022-05-30 10:02: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养老诈骗追缴违法所得执行案中,巧妙识破被执行人杨某在其名下的资产上设立的虚假抵押,顺利将被执行人名下八处房产处置到位,为广大涉养老诈骗的集资参与人挽回了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娄底市某养老公寓集资诈骗案,是省、市重点交办的涉养老诈骗非法集资案。该案涉及的集资参与人系两千余名老年人。为挽回广大老年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案件在娄星区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生效并移送执行后,娄星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杨某等40余人的财产线索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对其名下的资产全部进行了查封、扣押、冻结,并依法迅速实施处置。

娄星法院在处置主犯杨某名下位于娄底市吉星路附近的八处门面时发现,此八处门面系杨某在进行集资诈骗犯罪前购买,但已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了共计280万元的抵押权登记,将该八处门面抵押至案外人丁某名下。而依据法律规定,对合法资产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债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因此,娄星区法院在处置了主犯杨某名下此八处门面后,需先偿还抵押债权,此八处门面将没有任何处置的价值。

为尽最大可能性地追回广大老年集资参与人的养老钱,娄星法院执行局没有放弃对该处资产的执行。该案的执行法官经过努力,通过房产登记部门及公安机关找到了此八处门面的抵押登记权人丁某。执行法官对丁某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抵押债权可能是虚假的,遂反复做丁某的思想工作,向其释明法律后果。

最终,抵押权人丁某承认了对这些门面所登记的280万元的抵押债权不是真实债权,而是被执行人杨某在被追究刑事责任前为逃避对此八处房产的执行而虚构债权进行的抵押登记。娄星法院在确认该抵押为虚假抵押后,果断通过网络公开拍卖了此八处房产,并裁定解除该虚假抵押登记。最终拍卖所得款项170余万元,法院全额交付给了打处非工作组,全部用于退还给广大老年集资参与人。

娄星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对涉养老诈骗案件一律优先办理,快速判决、全力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服从意识强的法官组成追赃挽损执行专班。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查扣、查证罪犯资产,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最大可能的追赃挽损,坚决守住老年人的养老钱。


 
责任编辑: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