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娄星区法院召开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会议,区纪委监委副书记舒从努,区监察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监察组组长邓湘燕出席会议,区法院全体干警及编外司辅人员参加。
会上,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纪委书记刘继红向参会人员传达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并就加强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相关意见。
曾文彬代表全院对区纪委监委和区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同志亲临现场指导表示感谢,并从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清廉机关建设等方面回顾重要成果,从政治纪律、队伍管理、“四风”问题多个角度总结短板不足,提出加强政治引领、强化社会监督、高压严惩腐败等关键要求。曾文彬多次强调对司法腐败的零容忍态度,严格落实“十个严禁”铁规,彰显区法院全面从严治党治院的决心和重心。
舒从努发表讲话,他表示,区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成绩斐然,成效明显,内部管理在全区机关走在前列,曾院长的讲话反映党组能够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思路清晰,举措实际,目标明确。
舒从努指出,司法工作者应增强三个“意识”。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作为国家重要政治机关,司法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规划落实重点,齐心齐力,真抓实干,令行禁止。二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而法院工作繁重,权责明确尤为重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需列出清单,细化到人,做到不敢推诿,不能推卸。再根据自身肩负的职责任务,提高效率,尽心尽力。三是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严守行为底线。不愿讲“纪律”,不想做“监督”,将会使任何工作都难有保障,难以推进,更容易犯大错误,因此党员干部、司法人员要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让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