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让我终于拿到了拖欠多年的‘血汗钱’,我们农民兄弟可以放心过一个舒心年了!”,2021年12月30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二楼第九审判庭来了一位手持鲜艳锦旗的中年男子,他见到刚刚开完庭的民二庭石法官后,立马上前把一面写着“公道人心、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她手上,并不断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事情还要从从2014年开始说起,刘某某挂靠到湖南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名下承包了娄底市娄星区某小区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随后,刘某某又将该工程中的泥工项目分包给了周某1负责施工,周某1即雇请周某2等人在该小区项目工地从事清扫和搬砖等建筑小工工作。工程项目竣工后,周某2等农民工的工资却无法拿到。2017年至2019年期间,周某2向当地劳动监察局以及信访局等部门多次投诉和信访,但没有明显效果。无奈之下,周某2只好在娄星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一张状纸将建筑单位湖南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以及包工头刘某某和周某1均起诉至娄星区法院。
娄星区法院石法官收到案件后,立马对案件材料进行仔细查阅,发现原告周某2等农民工对所完成的部分清扫、搬砖等建筑小工工作并没有书面依据,仅仅只有与包工头周某1的口头约定和农民工们自己对所完成工作的记账单据,因此造成建筑单位以及各包工头之间相互推诿,互不认账,这也是原告周某2等农民工多年讨薪无果的根本原因。石法官仔细反复研读案件材料,在历经开庭审理以及庭后反复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核对确认工作量的基础上,最终以超乎常人的耐心和艰辛努力才将这些农民工所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确定,但该建筑单位以及各包工头之间仍是相互推诿,拒不承担责任,导致该案调解无果。为了不让农民工朋友“流血流汗又流泪”,石法官狠下决心要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她再次对案件层层抽丝剥茧,不断攻坚克难,进一步查明事实和认定证据,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由被告周某1支付原告周某2报酬工资35,560元,并由被告刘某某、被告湖南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对被告周某1的前述欠款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该案经过二审维持原判决后,各被告均积极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2021年12月底,周某2等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工钱,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随后便出现了赠送锦旗的感人一幕。
近年来,娄星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注重抓好涉民生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力打造为农民工追讨薪资的“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用心用情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