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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双峰两地法院联合执行 成功扣押重型半挂牵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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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培 罗都  发布时间:2021-11-08 14:51:26 打印 字号: | |



2021922日,申请人某租赁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提出紧急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登记在被申请人新邵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予以扣押,并提供了财产担保。经询问得知,邬某某(已死亡)在申请人某租赁有限公司处按揭购买了某重型半挂牵引车,并登记在新邵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由邬某某分期支付车款,后邬某某因故死亡,其家属将该车的外置GPS定位系统拆除,并将车辆隐匿在双峰县青树坪镇某回收站内。娄星法院当即予以受理,并依法作出扣车裁定。923日清晨,娄星法院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工作方案,联合娄底市双峰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联动,在与双峰法院充分对接准备后,娄星法院执行局法官和法警大队组成执行工作组,迅速赶到双峰法院青树坪法庭,与双峰法院的干警们汇合,按照既定方案,一起赶至需要扣押车辆的停放地点青树坪镇某回收站,法院工作人员找到回收站负责人,向其出示相关法律文书,耐心解释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政策法律攻势下,回收站负责人最终同意配合法院执行,涉案车辆被成功扣押。


 
责任编辑: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