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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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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都 成卡  发布时间:2021-08-03 08:34:36 打印 字号: |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和其他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即日起,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来院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无条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C)且健康码显示绿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诉讼场所。

二、来院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并配合本院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全检查。无健康码应用条件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可凭有效证件(身份证件(户口簿)+健康证明或有效通行证件等)通过人工核验进入。

三、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行程码显示异常,请暂缓来访。如需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建议通过“湖南省网上法院”“湖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办理;如需联系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建议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如需参加庭审,可依法申请延期审理,或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配合进行网上开庭。确有必要来访的,应当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四、疫情防控期间,拟到本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观看。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告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日   


 
责任编辑:罗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