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晚,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娄星区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和执行局的法官们来到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办事处,回访慰问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但肇事者未能履行赔偿义务的一名在校小学生。
2016年,家住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办事处的小轩在上学途中被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倒,造成小轩受伤并构成拾级伤残的交通事故。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小轩的法定代理人遂将王某起诉至娄底市娄星区法院。经法院判决,王某在抵扣其已支付的6万余元后还应赔偿小轩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赔偿义务,小轩父母遂向娄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王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娄星区法院考虑到小轩的实际情况,经依法审查核实,在司法救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回访中,小轩的父亲介绍,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初,小轩一度产生自卑心理,但随着康复效果的持续好转,以及来自家人和法官们的关心关爱,小轩现在变得越来越乐观坚强。法院领导和法官们当场勉励小轩继续认真学习,积极康复,并提前向他送上“六一”儿童节的祝福,同时表示娄星区法院将持续关注小轩的学习和成长,为他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尽快将案件执结到位,最后向小轩送上了慰问金。“感谢法官叔叔、阿姨们的关心和祝福,这是我今年儿童节最开心的事情,我一定会养好身体,努力读书,今后做一个对祖国和社会有贡献的人”,小轩激动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