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破解群众反映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办好群众的每一件小事难事烦心事,坚决以更扎实的作风、更务实的态度、更高效的服务,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稳步提升,现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执行案件有案必立。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对符合执行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坚决杜绝故意拖延执行立案、限制执行立案、控制执行立案等现象,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实现权益的途径。
二、财产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加大执行财产查控力度,做到财产线索及时核查。实现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的全覆盖,确保财产信息向当事人反馈的全面性、及时性。对于当事人提供明确具体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必须进行调查核实,并于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不断拓宽律师依法参与执行的渠道。
三、规范执行程序,实现执行效率提升。缩短查控、评估、处置财产的周期,实现执行效率的明显提升。杜绝执行财产过程中出现处置财产不及时,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不执行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加强案款管理,杜绝案款超期发放。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制度,做到案款到账后30日内发放完毕。确因法定事由延期暂时无法发放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提存,并在法定事由消失后10日内完成兑付,杜绝超期发放。
五、确保评估、拍卖程序公开透明。坚持执行财产网络拍卖主渠道,发布拍卖公告应当准确、详细载明拍卖财产、价格、保证金、竞买条件、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拍卖时间、网络平台和拍卖法院等信息。严格遵守评估、拍卖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杜绝暗箱操作,违法拍卖现象的发生。
六、实现当事人有问必回。加强执行信息查询平台的推广、运用,全面、及时公开执行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借助智慧执行APP平台,及时向当事人推送财产线索的核查情况,做到每案必留痕。对当事人的网上留言及时回复,畅通法官与当事人的信息化沟通渠道。
七、终本案件穷尽执行措施。对于查控后反馈无财产的执行案件,严格落实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制度。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结案前必须约谈当事人或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告知已采取的财产查控措施、案件不能执行的原因、后续恢复途径。
八、加强执行监督,坚持以监督促勤廉。通过院机关纪检、廉政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工作实行双查监督;对人民群众或当事人反映的执行干警存在明显超标的查封财产、有财产违规终本、拖延支付案款、接受当事人或律师的吃请、好处等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不廉洁执行的问题,一经核实,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我们真诚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38-8520013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