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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娄星区法院对身患抑郁症的被执行人善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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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都 徐鹏  发布时间:2021-04-29 09:58: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娄星区法院执行局来了一位“特殊”的被执行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由来:成某与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娄星区法院判决:由被告彭某偿还原告成某借款本金19万元,因被执行人彭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成某向娄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经过: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对案卷进行了查阅,发现被执行人彭某无联系方式,随即对彭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经调查发现,彭某名下位于娄星区涟滨东街有一套老旧的房产,但该房产年限时间长,产权登记的门牌号已不复存在,无法确定房屋的具体位置,案件暂时陷入“停滞”状态。随后,执行法官在和申请执行人成某的“闲谈”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彭某以前在黄泥塘办事处工作,但由于某些原因早已经离职,失踪多年,承办法官敏锐地抓住这一条线索,立刻赶往办事处进行调查,通过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彭某因患抑郁症无法正常工作,在单位办理了病假手续,现在处于养病期间,单位每月给他发放基本工资。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立即采取措施对彭某名下的工资卡进行了冻结。

执行效果:法院的冻结措施立马有了成效。几天后,一个带着病历本,精神恍惚的人主动找到了承办法官,经过谈话了解,确认来的正是失踪多年的被执行人彭某。因彭某患抑郁症多年,加上多位债权人的催讨,他几乎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不过他今天来,却是带着“诚意”的,他自愿配合法院拍卖名下的房产,同时还愿意作为领路人和法官去勘查房屋现场。此时已是下午六点钟,承办法官为了不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饿着肚子开上自己的私家车立即赶赴房屋所在地。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现场调查和研判,承办人对案件的执行有了清晰的思路,勘查完后,承办法官又找到申请执行人反馈、沟通情况,经过耐心反复的劝说和释法析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最终达成初步和解意见。至此,一度停滞、多年没能执行到位的案件有望近期尽快得到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法官想方设法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肯定;身患抑郁症的被执行人也打开了心扉,为法院的善意执行和法官高超朴实的办案技能所折服。

2020年娄星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256件,负重前行,只为人民群众的岁月静好,本案件的执行正是其中的一个缩影,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照顾到了身患抑郁症的被执行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区法院执行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变通、不打折,坚决做到用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曾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