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精神,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根据娄底市娄星区人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是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二是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三是“两高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六、职务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量刑畸轻的问题;
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涉诉、涉执、涉纪等方面投诉举报处置难的问题;
九、其他突出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相关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联系电话:0738-8520002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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