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4月19日下午,根据娄底市中院统一安排部署,娄星区法院就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展开腾房专项行动,在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刚柔并济,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彰显人文关怀。
4月7日,娄星区法院向被执行人邹某某送达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迁出租赁的门面,全部搬离并腾空房屋。在腾房行动的前一天,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反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说服其主动腾房,并认真听取被执行人的意见,耐心释法析理,同时强调如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进行强制腾房。被执行人最终勉强同意配合执行工作,但向法院提出要求,因其租赁期间房屋水管漏水造成了物品损失,要求法院对这些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并要求法官对腾房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该案双方矛盾尖锐,为确保腾房工作顺利进行,在充分保障双方利益的前提下,执行局法官带领工作人员一边在现场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一边亲自小心翼翼搬离房屋物品,并登记造册,全程录音录像,同时执行局带队领导在现场监督腾房工作,确保腾房活动平稳有序进行。现场围观的群众在目睹到强力执行的法律威严的同时,更亲身感受到了娄星区法院在柔性执法过程中体现的深度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