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认识到了错误,我先叫家人把强占的房子腾出来交给买受人,对拍卖房子后不足的部分债务,我同意自觉履行,保证一定会全部偿还到位”,近日被关押在娄底市公安局拘留所高墙内的被执行人陈某,主动给娄星法院的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这是娄星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老赖”采取拘留等司法制裁措施后的又一成果。
原来,2015年至2016年期间,陈某与邹某合伙承包一项工程,但陈某在工程完工后,独自结算并领取了工程款,且未将邹某应得的工程款分配给邹某。邹某在与陈某协商不成后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陈某应赔偿邹某各项费用9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娄星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要求陈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陈某态度蛮横,一直未履行。于是娄星法院依法强制拍卖了陈某名下的一套住房,但陈某仍想方设法抗拒法院的执行,并将其本来居住在老家的年近80岁的母亲安排到房子里居住,强占法院已拍卖的房子,拒不向房屋买受人交付房产。娄星法院的执行法官在多次找陈某谈话、做工作,要求其主动搬离未果后,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陈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拟将陈某抗拒执行的行为作为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陈某在被拘留期间,得知可能会被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后,其态度彻底扭转,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服从判决,愿意主动配合将法院已拍卖的房产腾空,交付给房屋的买受人,并按判决自觉履行支付执行款的义务,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