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促进社会主体诚实守信,维护法律权威,娄星区法院多措并举用好用足失信惩戒措施。
一是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统筹整合资源力量。娄星区法院推动建立利用辖区网格员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机制,拓宽执行工作途径,借助网格员辖区全覆盖、熟悉所在网格片区社情民意、工作时间灵活等优势,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打击力度。二是强力推进打击拒执犯罪,对违法失信人员形成强大威慑。娄星区法院组织执法干警认真学习研究《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与失信惩戒相关的法规依据,逐案分类研判最高法公布的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吸收借鉴经验做法,与公安和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及时坚决移送拒执犯罪案件线索,以雷霆之势打击失信被执行人。三是广泛宣传,营造褒奖诚信、打击失信的良好舆论氛围。娄星区法院在各报纸媒体及电视台公布失信和拒执被执行人名单,在政府单位、社区公告栏、广场以及人流量较大的车站、商场、尤其是被执行人户籍地与居住地等地张贴失信人员名单,向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村居委会、基层党组织通报失信情况,将“老赖”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截至10月底,娄星区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911人次,限制高消费11152人次,其中4739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