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收案4324件(不含旧存),结案4543件(含旧存),结案率89.3%,平均结案天数仅为29.7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无一信访投诉。这是娄星区法院速调速裁速执“三速”团队自今年3月成立后取得的成果。大力推进繁简分流、类案标准办案模式,理清理顺审判流程,配足配强办案人员,抓紧抓实时间节点,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这些都归功于“三速”团队强有力的办案密码。
一、“人”字为重,专业化团队高效办案
面对案件数量急剧上升现状,娄星区法院顺势而为,在用人选人上,突出高标准高配置,打破庭室界限,组建成立了速调速裁速执“三速”团队,团队下设民商事、刑事和执行三大专业组,负责辖区内75%以上的民商事、刑事和执行三大版块简易案件的分调裁审和速执。
民商事速裁组: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将案件分为简案、普案、繁案三类,指派专人根据案由、标的、法律关系三个核心要素对民事一审案件进行分流,时限一般在登记立案当日完成,最长不超两日。民商事速裁组配备9名员额法官,设四个专业组和一个诉前调解组,以案由分类分案至各专业审判组及成员,确保“分调裁”工作有序推进,实现诉前速调、简案速裁、普案快办, 仅6个月时间就结案2228件,人均结案数247件,结案率达95.1%。
刑事速裁组:通过罪名、检察建议、认罪认罚三个核心要素对刑事一审案件分流,75%的案件统一分流至刑事速裁组,由刑事速裁组在三天内负责对归口的刑事案件进行第一次提审、送达与告知。为实现案件提质增效,刑事速裁组依托信息化建设助力案件审理,在娄底市看守所设立远程开庭、同步录音录像的科技法庭,远程视频庭审的效率提升了一倍、节约了时间和警力、降低了押解被告人的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风险;同时刑事速裁组开启社区矫正前置模式,与检察院、司法局紧密合作,将社区矫正程序前置到检察院,由其向司法局先行出具社区矫正建议函,法院在庭审时可对认罪认罚的案件进行当庭宣判,提高了当庭宣判率,审理周期较之前缩短了近15天。
速执组:通过区分有财产可供执行和无财产可供执行分流案件,推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繁”案精办、“简”案快办,有效控制办案节点,提高办案效率。同时抓好执行质效考核工作,明确专人每月从全省执行办案系统平台中提取本院的执行办案数据,对本院执行办案数据在全省中的排名进行全面分析,严格规范流程节点管理,及时调整执行工作部署,做到核心指标不落后,规范执行提质效。
二、“案”字为本,科学化处理类案批案
3个小时,23宗案件,通过充足的庭前准备,紧凑的审理安排,23场法庭审理顺利流畅进行,做到当庭宣判(图)。速裁案件为何能“速”且高质量审结?这得益于娄星区法院“三速”团队不断深化办案模式改革,对批案、类型化案件通过两种方式实现 “门诊式庭审”。
(一)集约化审理。一是运用好庭前会议、庭前调查。对同期立案签收的批案进行集中送达、集中排期,集中庭审,审理前全面阅卷,熟悉案情,提前归纳好争议焦点,做好法庭调查、庭前会议,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重点调查分析。二是制定好标准化庭审提纲、文书模板。加强对常见类型案件的事实查明、法律适用等基本要素的总结,制定标准化庭审提纲,并嵌入庭审系统,简化庭审记录;加强对常见案件裁判文书样式和标准化说理模板的总结和编写,并嵌入办案系统,实现裁判文书自动生成,提高当庭宣判和当庭送达比例。
(二)规范类案裁判尺度。一是加强类案检索,实行“同案不同判”报告制度,对拟作出的裁判与当事人提交的本院及上级法院已生效的类案裁判不一致的,速裁法官及合议庭应主动提请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二是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在类案裁判统一上的作用,明确专业法官会议的议事范围与规则,设立专业法官会议考核机制。三是制定常见类案的裁判指引、裁判规则,在团队内部发布典型、示范案例。
三、“速”字当头,流程化管控时间节点
“提速的关键,与三速团队奋力拼搏、团结配合、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密不可分,更重要的是依靠各项制度的完善以及工作流程的优化,严格管控好办案时间节点。”三速团队负责人周威介绍。为做到“速”字当头,提升办案质效,团队从案件流转等方面着手,优化办案流程,管控好办案时间节点。
速裁案件流转速度快,做到了立案当天案卷就流转到法官手上并确定好审理方式、排期等;对采用速裁方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推行民事速裁案件权利义务、庭审纪律庭前告知制度,开庭时不再重复告知;速裁案件的举证期限、答辩期限定为5至7日,如果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5日;速裁案件一般应当在十日内审结,最长不超过十五日;对于普通案件的审理,推行依法精简原则,积极指导当事人协商缩短答辩期、举证期,审结时间最长不超过45天;编写法官助理任务清单,送达时要求当事人完成审判要素表的填写,法官助理通过对审判要素表收集、核实要素表,同时向当事人释明诉辩主张,固定案件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由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质证,固定诉讼请求、证据、争议焦点;明确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修改举证通知书,庭审或询问中不区分调查、辩论阶段,直接进行质证、焦点辩论等实质审理;根据常见类型速裁案件的事实查明、法律适用等基本要素,制定标准化庭审提纲、审判指引,提高速裁庭审的质量和效率。
对文书进一步简化,全面推行简案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文书,实行庭前合议和当庭系统网上合议相结合,并通过制定标准化说理模板,实现当庭宣判、当庭送达。
四、“新”字提质,创新化引入司法辅助服务
2019年8月,娄星区法院在全省率先实行审判辅助综合事务外包,在送达方式上采取了外包服务集约化管理。三速团队因势而谋,与外包公司共同制订送达标准、流程及时间节点要求,指派专人负责确保速裁案件的送达工作,明确要求,提高送达效率。比如在送达方面,制订送达标准、时间节点流程表,强调创新送达方式与集中排期相结合,突出质量和效率原则;在排期方面,批案必须是一次性完成排期开庭,可归类的案件必须是不超过三次完成排期开庭,分至速裁法官手中可归类案件必须是集中排期开庭;在分案方面,速裁案件审理方式灵活多样,根据案件类型选择适合的方式审理,大大简化审判流程,节省审理时间,结合各法官手中案件量批案和类案等情况分至各组办理。
在科技上求助力,短信送达办快案。针对速裁之“速”受困于送达不畅的突出问题,与三大电信运营商合作,开启了手机短信送达平台。“只要在送达平台信息管理系统中输入当事人手机号码,便可自动生成送达文书,并能即时发送,从发送到形成送达报告,用时不过一两分钟。大多数当事人收到短信后会回电确认,不仅方便了当事人及时收到诉讼相关信息,我们的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送达员小刘介绍说。
今年3月以来,娄星区法院速裁组使用手机短信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案件达2260件,占同期民商事收案总数71%,送达成功率达90%,“找人难”拖慢速裁的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扎实做好速调速裁速执工作,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的应有之义和必然选择。我们一定更加努力在司法便民上下功夫,实现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通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加有效,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娄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超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