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开选调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考察,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以下2名同志为拟调入我院工作人选: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 |
现工作单位 |
1 |
罗都 |
男 |
宣传文秘 |
衡阳县纪委监委 |
2 |
刘玮 |
男 |
执行法官助理 |
新化县人民法院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反映和举报以上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者到我院政治部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者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保护。
举报电话:0738-8520019 13507384499
举报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办公楼5楼529室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