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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前的欠款,终于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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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鑫  发布时间:2020-08-28 08:35: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娄星法院执行局曹法官收到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就是六旬老人毛某某对承办法官尽职尽责为他追回二十年前的欠款表示衷心的感谢。

 申请人毛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原本是熟人,21年前毛某某借款27000元给李某用于资金周转,但李某一直未归还借款,多年来,毛某某碍于面子等原因,一直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毛某某在家庭经济情况很紧张后,于2018年向娄星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6月26日,娄星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毛某某借款本金27000元,并从1999年1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按月利率1.68%支付利息(已支付的3000元可予扣抵利息)。

 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申请人毛某某遂于2020年7月2日向娄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并冻结了李某的名下银行账户。虽然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存款,但承办法官在与李某的沟通中发现其生活确实比较困难,遂约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来法院进行协调。承办法官通过多次协调,向双方当事人剖析法理,尽最大努力去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使得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