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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毒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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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珊珊  发布时间:2020-06-19 09:38:30 打印 字号: | |
在“6.26”世界禁毒日来临之际,娄星法院积极响应号召,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并于6月18日对2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此次公开宣判,是娄星法院打击涉毒犯罪活动的多项措施之一。 被告人邵某华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 被告人邵某华容留多名吸毒人员在其租房内吸食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片剂,并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院判决被告人邵某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被告人钟某滨贩卖毒品罪一案 被告人钟某滨收到吸毒人员购买毒品的信息后,将毒品放置在娄底市中心医院A区4楼楼梯间并告知其地址,供吸毒人员自行取走。后被告人钟某滨又在家中贩卖毒品,于2019年10月被民警抓获。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钟某滨的行为构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责任编辑:罗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