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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公告张贴于小区后,失信人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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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周祥  发布时间:2020-06-03 15:13:50 打印 字号: | |
  “法官,能不能帮我把那个照片撤下来,太丢人了”,近日,承办法官接到被执行人颜某电话,说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没几分钟,全部剩余执行款连同执行费到账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徐某在被执行人颜某所承包工地做工,双方经结算后,颜某支付了3000元工资后,一直未支付余款6000元,徐某遂于2019年7月31日起诉至娄星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颜某承诺于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徐某工资6000元。到期后颜某仍未履行义务,无奈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颜某仍未履行。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颜某,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限高,失信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再次主动履行了4050元后,被执行人便不再接听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

 5月26日上午,娄星区法院将包括颜某在内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照片、负债数额以海报的形式张贴在娄底市城区的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要道、机关单位、社区及失信被执行人所居住的小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颜某看到后,感觉自己在邻居朋友处颜面扫地,家人也抬不起头,且无法购买高铁车票和飞机票,银行账号被法院冻结。当日下午,被执行人颜某便主动履行义务。

 娄星法院正是通过定期曝光失信名单,并通过线上线下合力宣传,扩大了宣传效果,形成了有力震慑,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取得了实效。
责任编辑:罗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