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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法院:把执行款送到群众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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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珊珊 廖晖  发布时间:2020-03-10 09:49:23 打印 字号: | |
  “现在疫情还在吃紧,你们跑来冷江为我送来赡养费,真是太谢谢你们两位了!”73岁的罗某接过娄星法院执行法官专门送来的赡养费,激动地说道。

 罗某育有三子,长子是与第一任丈夫所生,后因车祸于2009年去世,次子颜某义、三子颜某雄是与第二任丈夫所生。2004年颜某义结婚之时,罗某与颜某义因琐事发生争执,致使母子关系急剧恶化,十四年不相往来,甚至闹上了湖南都市频道寻情记栏目,经寻情小组及社区干部极力调解仍无济于事。2018年7月,罗某将其儿子颜某义告上法庭,要求颜某义支付赡养费。娄星法院受理后,于2018年12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颜某义自2018年7月26日起按每月支付罗某500元赡养费。

 判决生效后,颜某义一直未履行其金钱给付义务,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未达成执行和解后,便对颜某义采取了强制措施,在强制措施的有力震慑下,颜某义将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的赡养费支付到位。随后,因两人矛盾较深,颜某义不愿意将以后的赡养费交给罗某,执行法官再次对颜某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情法并重,终将5000元的赡养费执行到法院。

 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要尽可能减少集中执行行动和外出办案,但考虑到罗某年事已高,又于去年摔伤,行动不便,且等着钱急用,必须做好“线下”服务。执行法官随即联系罗某居住地所在的冷水江市颜家冲居委会,询问工作人员罗某是否为隔离人员,在得到可以见面的答复后,3月5日上午,执行法官做好防护措施,驱车前往,将钱送到了罗某手中。
责任编辑:罗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