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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涉恶案件,娄星法院院长执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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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艳嫔  发布时间:2019-10-11 11:15:54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0月10日上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某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娄星区人民法院院长郭超群担任审判长,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理丽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3年开始,被告人曾某某在娄底城区的一些麻将馆有针对性地将高利贷放给有工作单位、做生意或家庭条件较好的女性,在放高利贷过程中,曾某某逐渐纠集了被告人刘某某、谢某、王某、肖某、刘某及谢某(另案处理)、曾某(另案处理)等无业人员为其做事,至2017年下半年,形成了以曾某某为首要分子,刘某、谢某、王某等有组织地多次实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的犯罪集团。在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时,曾某某便组织、策划、纠集、指使团伙成员,采取轮流电话骚扰恐吓、聚众施压、跟随威胁、非法拘禁、喷涂油漆、泼洒粪便、喷字侮辱、送花圈、悬挂祭品、张贴传单及发微信朋友圈侮辱等手段逼迫借款人还款,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该集团共实施寻衅滋事7起,非法拘禁4起等合计11起违法犯罪事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该涉恶案件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度大、群众关注度高,娄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高效及时地完成了开庭前准备工作。开庭前,审判长组织合议庭仔细查阅案件资料熟悉案情,制定庭审方案,为开庭做好准备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审判、警务、司法勤务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障审理活动顺利进行。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证据的认定、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及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经过近7小时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罗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