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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法院开展“母亲河”“母亲湖”环境保护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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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乐琳  发布时间:2018-10-30 17:07:39 打印 字号: | |

为增强公民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意识,10月28日,娄星区人民法院干警们走上街头开展母亲河”“母亲湖”环境保护法律主题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现场了解,咨询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对于群众提出的环保法律问题,法官们给予耐心、详细的解答,让更多群众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环境保护无小事,一定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共同维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娄星区法院民事庭庭长贺国强还结合日常审判工作,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为现场群众讲解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激发群众今后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和意识,有力促进了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次,充展现了法院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信心,提升了群众对环境资源问题的认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助力了生态环境司法氛围的营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政工室
责任编辑:张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