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聘书记员(合同制)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合同制)书记员12名。
二、选聘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书记员选聘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五)具备担任书记员的基本技能;
(六)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至27日,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到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政工室现场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请到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下载《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ldlxfy.chinacourt.org),并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司考成绩单的一并提供)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随时联系,因不能及时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以后,由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政工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低于拟聘用人员的人数时,相应减少拟聘用人数。
(三) 组织选聘
1.技能测试
采取测试打字速度的方法进行技能测试,打字速度超过每分钟50个字的进入面谈遴选环节,打字速度低于每分钟50个字的直接淘汰。测试成绩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2.面谈遴选
由我院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面谈遴选组,与入围人员逐个谈话,根据面谈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四)组织体检
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成为拟聘任人选。
(五)公示
体检结束以后,最终拟选聘结果在娄星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娄星区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暂定2年,试用期1个月。
四、其他事项
1、所有参加应聘的人员必须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凡是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或者在测试、体检中作弊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待遇从优,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表现享受相应的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和加班津贴,在娄底中心城区没有居所的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依法应由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单位另行交纳,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
咨询电话:0738-8520019,13507384499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9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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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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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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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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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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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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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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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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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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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成绩或A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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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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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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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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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伍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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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和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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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特长 及 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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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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