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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委常委现场办公会在区法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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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乐琳  发布时间:2017-08-29 09:44:59 打印 字号: | |

825日,娄星区委书记彭健初主持召开区委常委现场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娄星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黄大生、徐长青、邓伟谋、刘杰、王寄忠、禹丽君等领导出席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人民法院院长郭超群汇报娄星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娄星区人民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自20169月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精心指导之下,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一核心内容,率先完成了审判团队的组建,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全面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措施,办案力量明显加强、司法绩效明显提升、精神面貌明显改观、社会评价明显提高,改革走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系统的前列,被省委政法委调研组誉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娄星模式”,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彭健初指出,区人民法院把司法体制改革贯穿法院工作的始终,做到了:

一、率先全面改革有创新;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二、突出重点改革有担当;改革是一场革命,区人民法院在改革中坚强有力、敢于担当,把受理难、审判难、提质难、执行难、满意难等核心问题作为改革的重点,解决了“案多人少”的问题。

三、领导带头改革有标杆;全面优化资源配置,院领导率先垂范当标杆,并且明确了办案任务,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力求务实改革有成效。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系统的前列,形成了“娄星模式”,成绩值得肯定。

他强调:1、要继续巩固改革成果,不能满足于现状; 2、要推广改革经验,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卓越成效,其经验要在全区推广,做到墙内开花墙内香;3、要继续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为娄星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娄星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大生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在改革中不断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在为地方改革发展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进一步整肃征迁建设秩序等方面,更加彰显法院的重要职能作用和优势。

会议研究了区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张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