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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关于确定选聘法官助理体检对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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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来  发布时间:2017-03-23 12:11:03 打印 字号: | |
  根据《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选聘工作方案》的规定,经过笔试和技能测试,以下7人笔试成绩靠前并且通过了技能测试,确定为本院选聘法官助理体检对象:

 曾伟燕、易晗、彭巧优、汪芬、罗娄飞、黄晨、贺达。

 上述7人如果第二志愿报考了书记员或者执行员助理职位的,不需要再参加第二志愿的考试测试。

 特此公告。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罗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