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难?速裁程序实现“快赔”
“没想到两天时间就能拿到赔偿款,以前听别人说来法院打官司麻烦得很,要搭上几个月的时间和精力,这多亏娄星法院有了这个速调速裁中心,我的案子立案才两天就给出了处理结果,真的既给速又给力啊”,第一次踏进法院大门打官司的何某这样评价了娄星法院的速裁速调效率。
何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原告,事故发生后,何某住院治疗,但被告王某对原告何某不理不睬,半点没有赔偿自己损失的意思,何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次拿起了法律武器,将被告王某诉至娄星法院。2月13日,娄星法院受理了何某一案。因何某的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娄星法院根据繁简分流机制,将该案分流至速裁速调中心处理,接手该案的速裁法官李法官立即约来了原、被告双方还有保险公司,三方充分发表意见,摊开来谈,有了初步的调解意向后,李法官便与当事人进行单方谈话,把各方的利益挑明,又兼顾了各方的利益,三方遂达成调解协议。2月14日,何某就顺利拿到了被告王某的1200元赔偿款。这时,离立案时间刚好过去一天。
“假一罚十”承诺是否有效?速裁开启维权“高速”
“你卖的明明是假酒,我买时你又打包票说假一罚十,现在已经确定这是假酒了,为什么不退赔?”“老兄,买酒钱我完全可以退,但要我再赔十倍的价钱,那我是不会赔的”。“我不怕你不赔,这事在理的是我,我就不相信告不倒你”。“随便你告,我反正不会赔钱”。娄星法院的速裁庭里传来了这不小的争吵声。
原来,这里有个“假一罚十”的案件正在处理。2016年12月19日,原告东某在被告某烟酒商行以每瓶658元的价格购买4瓶泸州老窖公司生产的“国窖1573”酒,共支付2632元,后经查询,这四瓶“国窖1573”酒均属于假冒商品。原告东某认为被告某烟酒商行的行为构成欺诈。遂具状要求被告某退还购酒款2632元,并支付购酒款10倍的赔偿金26320元。
“原告,你知道自己买酒时这酒是假的么?”法官问。
“我怎么会知道这是假酒,他自己保证说这是真的国窖1573我才买的”。
“被告,你明知自己卖的是假酒,还作出假一罚十的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这承诺是有效的,是要实际履行的。”法官说。
被告自知理亏,口气便软了下来,李法官发觉被告有调解的想法后,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由被告某烟酒商行退还2632元购酒款,并支付5倍的赔偿金(13160元)的调解协议。这起“假一罚十”的案件,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便案结事了,这便是娄星法院“速调速裁”的效率。
据悉,娄星法院设立速调速裁中心,既是缓解娄星法院案多人少的现实需要,也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简易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均由该中心受理并裁判。该中心由一名院领导担任主任,6名未入员额的法官组成中心团队,分民事、商事、刑事和行政速调速裁三个小组,专司案件“简案快审”。自成立以来,已结案260件,尤其是该中心法官李永祯有一个月结案113件,一天审结9件案件的记录,充分展示了 “速调速裁”的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