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决定公开选聘司法辅助人员(合同制)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合同制)46名,其中法官助理7名,执行员助理8名,书记员31名。
二、选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
报名参加法官助理选聘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参加过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在300分以上,或者其他专业非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5)身体健康。
(二)书记员
报名参加书记员选聘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5)身体健康。
(三)执行员助理
报名参加执行员助理选聘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5)身体健康;
(6)限男性。
三、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3月10日,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到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政工室现场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请到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下载《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ldlxfy.chinacourt.org),并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没有取得全日制法律专业毕业文凭的人员,还必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司法考试成绩单)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报名应聘法官助理职位的,可以将执行员助理或者书记员职位作为第二志愿同时报名参加应聘。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随时联系,因不能及时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以后,由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员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1,低于此比例时,相应减少拟聘用人数。
(三) 组织选聘
1、法官助理的选聘办法
(1)组织考试
按照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成绩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布。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参加下一轮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2)技能测试
包括打字速度、word文档编辑、excel表格制作等内容的电脑综合操作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即为合格。测试结果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3)确定体检对象
在考试成绩高于60分且通过技能测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单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2、书记员的选聘办法
(1)技能测试
采取测试打字速度的方法进行技能测试,打字速度不能低于每分钟60个字。测试成绩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布,打字速度低于每分钟60个字的直接淘汰。
(2)确定体检对象
在打字速度测试超过每分钟60个字的人员中,按照打字速度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单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3、执行员助理的选聘办法
(1)技能测试
首先进行打字速度测试,打字速度不能低于每分钟40个字。测试成绩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布,打字速度低于每分钟40个字的直接淘汰,打字速度达到每分钟40个字以上的参加面谈。
(2)组织面谈并确定体检对象
由相关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面谈组,逐个与面谈对象谈话,面谈全部结束以后由面谈组进行评议,确定8人作为体检对象。
(四)组织体检
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遇法官助理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时,在通过技能测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得分高低予以递补;遇书记员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时,在通过打字速度测试的人员中按照打字速度的高低予以递补;遇执行员助理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时,由面谈组研究确定递补对象。
(五)公示
体检结束以后,最终拟选聘结果在娄星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娄星区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暂定2年,试用期2个月,期满能适应工作的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所有参加应聘的人员必须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凡是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或者在考试、测试、体检中作弊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表现享受相应的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其中聘用为法官助理的最高收入可达到平均每月3000元,聘用为执行员助理和书记员的最高收入可达到平均每月2000元,依法应由单位缴纳的五险由单位另行交纳,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
3、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基层人民法院的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以后,上级对于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方式、选聘标准、经济待遇、考核办法等有新的规定的,按照上级新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8-8520019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8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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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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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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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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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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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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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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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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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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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成绩或A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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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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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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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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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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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和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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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特长 及 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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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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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只有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方可填报第二志愿,也可以选择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