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9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召开会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会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超群任主任,相关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与员额法官选出的代表组成。
郭超群在成立大会上强调: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成立意义非常重大,为法官的依法维权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机制。
据悉,这是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司法改革中的又一重大举措,在湖南省基层法院中尚属首家。
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1、集中受理法官与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诉求和控告
2、组织对法官或其近亲属可能面临的侵害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3、组织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的法官提供援助
4、组织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救助
5、帮助法官依法追究侵犯其法定权利者的责任
6、统筹安排为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法官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7、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心理疏导工作
8、督促对本院安全检查设施、防护隔离系统、安全保障设备、安全保卫机制建设情况开展检查
9、统筹指导本院司法警察部门、机关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庭审秩序维护、机关安全保卫、法官人身保护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
10、与公安机关、新闻主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建立与法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预警、应急和联动机制
11、其他与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事务
娄底市娄星区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后,立即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制订委员会的相关制度,并决定启动本院一法官受当事人威胁事件的调查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