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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法院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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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雅丽、张乐琳  发布时间:2017-01-22 14:55:54 打印 字号: | |
  • 动员大会现场
  • 郭院长做动员讲话
  1月22上午,娄星法院召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宣布正式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党组书记、院长郭超群作动员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维军主持会议,全体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郭超群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今天的这次会议,标志着娄星法院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娄星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入了最为关键的核心攻坚阶段,全院干警要高度统一思想,敢于担当,自觉投入到改革当中,做到司法改革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就如何落实好今天的会议精神,郭超群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讲政治,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院干警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把这项政治任务完成好,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不辜负上级法院和区委的殷切期望;二是要讲大局,改革是一场革命,改革必然触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全院干警一定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正确面对利害得失,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服从改革大局;三是要讲规矩,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党组的决定,绝不允许讨价还价,拒不执行,凡是拒不执行党组决定的,要启动问责程序,坚决严肃处理。

 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刘继红宣布了《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框架方案》,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根据方案,娄星法院从2017年2月6日起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所有案件原则上由员额法官依法独立裁判,裁判文书由员额法官直接签发,员额法官对承办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员额法官(含副庭长)每年必须完成案件任务200件以上,庭长每年必须完成案件任务150件以上,分管院领导每年必须完成案件任务70件以上,院长每年必须完成案件任务10件以上,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案件任务的,必须退出法官员额。为配套这项改革,娄星法院还对全院的人力资源进行了重新调配,另行确定了案件分配规则和案件折算办法。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维军最后要求,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必须立即按照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尽快完成各项工作交接,尽快到岗到位,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举措在2017年2月6日以后全面实施。
来源:政工室
责任编辑:张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