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检系统选调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我院定于2015年12月5日举行选调工作人员笔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12月5日上午9时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1楼会议室举行。
二、参加笔试人员:本院2015年12月1日《关于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告》中确认的22名同志。
三、笔试方式:采取撰写判决书核心部分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根据提供的案件材料,简要概括诉(控)辩双方的主要内容,然后归纳双方的争议焦点并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撰写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及“判决主文”部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笔试分为刑事、民事两种试卷,任选其一作答。本院将事先逐个征求意见,以确定每一位参考人员的试卷类型;
2、参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以便监考人员核对身份;
3、本次笔试时长150分钟,参考人员应当准时赶到考场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入场,并按自动弃权处理,已经入场的人员必须在笔试开始30分钟以后方可离场;
4、参考人员除可以携带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汇编之类的工具书入场以外,不得携带其他资料。随身携带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在入场时应当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
特此公告。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