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承租人不肯搬出;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3次发出执行通知书,承租人仍不搬离;法院又多次做工作要求其主动搬离,承租人竟然口出狂言;法院发出强制执行公告,承租人仍然置若罔闻。遇到这样的人怎么办?娄星区人民法院给出了答案。
7月3日上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出动40余名干警,来到位于娄底市南贸西街的执行现场,对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后勤服务中心诉刘某某、周某某、肖某一案进行了强制执行。随着现场指挥员一声“现在开始强制执行”的命令,强制执行行动正式开始,执行人员拉好警戒线,将无关人员清离现场,使用铁锤强制开启卷闸门锁,清点租赁房内的物品并登记造册,物品清单经见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签字后转移至指定存放地点。经过法院执行人员长达4个小时的冒雨奋战,成功将三名被执行人拒不搬离的门面全部腾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三名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慑,未有过激行为。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社区代表等多人共同见证了此次强制执行过程,有关新闻媒体对此次强制腾退门面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
“对付老赖,必须铁腕、必须出重拳、必须用法律说话”,娄星区人民法院领导表示,铁腕治赖,法院一直在行动,今后,将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