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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法院召开年度司法绩效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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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彩霞  发布时间:2015-01-04 11:03:11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娄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羊志宏讲话

20141231上午,娄星区人民法院召开年度司法绩效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14年度司法绩效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度司法绩效工作。全体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刘继红首先总结了全院2014年度审判管理工作。他指出,娄星法院2014年度的审判管理工作有喜有忧,一方面,在全院结案总数量、法官人均结案数量等反映我院工作量等方面的指标表现突出,全院共计结案4512件,法官人均结案88.47件(一线法官实际人均结案150件),分别据全省第十五位、第十三位,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说明全院上下是做了事、吃了苦的,另一方面,全院在一些反映司法效率的指标如平均结案时间、延长审限未结案件数量、长期未结案件数量等等方面落后太多,严重影响全院的司法绩效,导致娄星法院在全省、全市法院系统的司法绩效排名靠后。他要求全院上下要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在如何有效提高司法效率方面动脑筋、下功夫,争取在2015年有明显成效。

审管办主任周新莲就全院在数字法院系统数据录入、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通报和点评,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党组书记、院长羊志宏最后讲话。他指出,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在过去的2014年,娄星法院全院干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化解民间融资风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结案数量创娄星法院历史纪录,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应当予以充分肯定,但是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全院在司法效率方面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迟来的正义乃是非正义”,司法效率不提高,娄星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就永远难以化解,党和人民就不可能对娄星法院的工作点赞。最高法院虽然已经取消了司法考核排名,但是并不等于对全国法院的工作没有要求,特别是明确指出了对于审限内结案率等等一些法定的指标仍然要进行考核,而且人民法院工作的终极目标并不是为了考核,而是忠实履行使命,维护公平正义,让党和人民满意,所以全院上下都不要有模糊认识,在坚持公正与效率方面不能有丝毫动摇。各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把提高司法效率作为2015年的工作重点,早筹划、早行动,力争打一个翻身仗。

责任编辑:刘瑾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