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星期天,天空中飘着细小的雪花,冷风吹在身上脸上,有些冻人。各家各户都还窝在家里享受节日的快乐,而娄星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却仍然在外走村串户,执行办案。
上午9点,法官们来到杉山镇一村民家,对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做和解工作。案子情况简单,执行标的也不大。2012年6月的一天,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骑两轮摩托车相向行驶,在会车时相撞,两人均于事故中受伤。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20000余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却离家外出打工,不知去向,未履行给付赔偿款义务。今年正月初十早晨,执行法官得到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消息,便立即到被执行人家中反复做工作,督促其尽快赔偿到位。由于被执行人贺某家庭经济困难,经双方协商,被执行人贺某支付了16000元的赔偿款,该案以和解结案。
从2013年12月份开始,娄星区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重点清理民工工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该院执行法官利用当事人春节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不分上下班、节假日,抓紧办案,想方设法做好当事人工作,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快速办结了很多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