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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滨法庭集中兑现涉民生案件执行款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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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跃辉  发布时间:2014-01-29 10:11:52 打印 字号: | |

128上午,娄星区人民法院涟滨法庭举行了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兑付活动,为五名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53万余元。

为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最高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20131220日起,娄星区人民法院涟滨法庭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开展了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活动启动后,该庭迅速启动执行联动机制,组织干警深入工地、厂矿、社区,根据具体情况定案到人,及时跟进,确保多渠道获取线索,并由专人负责分类汇总与梳理执行线索;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点对点的网络查控联动机制威慑作用,密切联系公安、国土、工商等执行联动部门,采取多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与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积极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促进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成功执结一批急办、难办案件,努力让涉案群众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2009年,涟源市金石镇龙合村村民曾某卿在为娄星区黄泥塘办事处碧溪村村民李某家的房屋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从顶楼坠落,造成下肢截瘫,构成贰级伤残。涟滨法庭最终判决被告李某等共计赔偿曾某卿34万元。但因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避执行,给案件的执行造成了极大困难。2012年年底,申请人曾某卿因伤势过重死亡,其遗下巨额债务没有清偿。春节临近,涟滨法庭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手段,调查到其中一名被执行人李某的下落后,立即决定对李某予以司法拘留。李某被拘留后,迫于压力,动员家属四处筹钱,并最终与申请人一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李某向曾某支付共计11万元的赔偿款,曾某则同意免除李某按照判决书应当承担的其它赔偿责任。

“这些案件的及时执结、案款的即时兑付,将有助于改善申请人的生产生活状况,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涟滨法庭庭长陈溪荷表示,此次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兑付活动,向权利人展示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过程,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律和法院执行工作的信心,尤其对那些企图规避法律、逃避执行的“老赖”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来源:娄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吴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