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通过淘宝店铺销售假药的案件,被告人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媒体记者、社区群众、高校师生、公安干警等在内的社会各届人士观摩了庭审。
2012年7月,被告人伍某在淘宝网上注册了“金正药业伍某”店铺。2012年11月至今年2月,被告人伍某在明知系假药的情况下,从河北、广东等地低价购买了假冒生产的“舒筋健腰丸”药品,然后利用其网店将所购得的假药高价售给全国各地的客户,销售金额累计达6万余元。被告人伍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被告人伍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娄星区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展示了承办法官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庭审结束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律专业的学生张某感触颇深,“在现场观摩庭审,真枪实战,与在课堂上的感受完全不同,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其他来宾也纷纷表示,此次法院之行,他们亲身了解、体验了平时很难接触到的庭审工作,不仅感受到了严谨、庄重的法院审判程序,更感受到了法院管理的严格有序及法院干警爱岗敬业的良好风貌,并希望庭审观摩活动能够经常举行,让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充分满足,让阳光司法释放出最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