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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先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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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涟滨法庭  发布时间:2013-10-23 10:55:59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来源:娄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吴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