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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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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涟滨法庭  发布时间:2013-10-23 10:50:01 打印 字号: | |

1、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2、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来源:娄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吴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