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娄底市委、政府、市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娄星区委政法委关于集中打击侵财型犯罪专项行动的号召,整治涟钢周边治安环境,5月28日,娄星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侵财型”案件,曾有名等七案十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其中刑罚最重的为十九年有期徒刑。
此次公开宣判的案件,既有因犯抢劫、强奸、盗窃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也有采取砸轿车车窗玻璃及砸车锁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件,还有犯罪金额虽只有几百元、或上千元但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扒窃、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案件,以及盗窃涟钢财物的案件,所宣判的案件均具有典型性与代表性。
娄星区人民法院自开展打击“侵财型”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采取多项措施,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敲诈勒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侵财型犯罪,保持对“侵财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净化辖区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此次公开宣判,是娄星区人民法院打击“侵财型” 犯罪活动的多项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