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是娄星区人民法院落实“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工作目标的收官之年,“三年大变样”将会带来哪些变化? 答:近年来,我国司法建设稳步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法院过去的一些做法肯定已经满足不了现在的形势,所谓“三年大变样”就是要实现我院的队伍形象大变样、司法质效大变样、社会评价大变样。 二.2012年,娄星区人民法院工作上会有哪些重点? 答:今年是收官之年,我院的工作将着重从“七个坚持”着手: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导方向,践行能动司法,扎实稳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二是坚持以“为民司法”为首要宗旨,推行亲民司法,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坚持以“公正廉洁”为第一要求,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公正司法能力;四是坚持以“规范治院”为基本思路,推动制度创新,坚决落实精细化管理制度;五是坚持以“文化建设”为主要推手,营造氛围,提升娄星法院文化软实力;六是坚持以“服务办案”为重要抓手,落实制度,全面提升后勤保障水平;七是坚持以“反腐倡廉”为政治任务,严格把关,扎实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 三.娄星区人民法院的工作有哪些难点? 答:娄星区是娄底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流动人口多,案子自然也多。目前,我院工作还面临着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司法作风有待改正、司法环境有待优化、信访压力有待缓解、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经费不足等诸多突出困难和问题。就拿案多人少来说,我们每个法官每年需要审理数百起案件,平均每天就要审理几起案子,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四.娄星区人民法院在积极探索人民内部矛盾的软处理途径,如何理解这个“软”字?法院会有哪些做法? 答:我们以前判了案子就不管了,对于化解矛盾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甚至激化一些矛盾。所以,这个“软”应该体现在“案结事了、和谐共赢”的工作标准。简单的说,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我们还是应该要将调解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为了做到这个“软”处理,我院将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工作方针,深入推行“全员、全面、全程”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延伸到法庭之外、立案之前,继续推行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全程调解机制。特别要注重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人民调解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作用,以“三调联动”为有利工作平台,综合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注重保障民生、维护民权,对劳动与社会保障纠纷案件、“三农”案件等民生攸关的案件实行“三优先”——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为弱势群体开辟高效便捷的诉讼维权绿色通道,特别是我院还对劳动争议案件完全免收案件受理费。发挥司法审查职能,确保私权利免受公权力的非法侵害,推动法治娄星建设;能动服务改革和发展,依法加大对项目投资、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力度,对涉及的相关案件特别是集团诉讼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和专项审判服务活动,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助力。 五.群众打官司难,好不容易打赢官司了,执行又成为了难题,娄星区人民法院如何破解“执行难”这个难关呢? 答:确实,“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难题。为此,我们创新了执行联动机制和反规避执行的方式、方法,将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细则,及时构建破解执行难综合治理新机制,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暴力抗拒执行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裁判权威;建立健全立、审、执的协调配合机制,做好立案环节的财产保全,建立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制度,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成效;针对涉及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体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排除执行工作障碍。对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执行、申请人确实有困难的案件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推行立、审、执衔接配合的工作模式,推行 “一个及时一个穷尽”(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穷尽一切执行手段)的工作方法,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目前,这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六.常说“法官吃了被告,吃原告”。对于法院的工作,群众们有些怨言和误解,娄星区人民法院如何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呢?亲民司法准备怎样走出一条路子来? 答:以前,我们的法官总是高高在上,自然拉开了与群众的距离。现在,我们要求法官走下堂来,把法庭搬进农家和社区,零距离地服务群众,感受群众的冷暖,自然会赢得群众的认可。 七.近年来,我们知道娄星区人民法院有一个好班子,这个好班子有哪些好经验? 答:我们经验就是创建“六型”班子,分别是“学习型”、“民主型”、“表率型”、“团结型”、“责任型”、“廉洁型”,做好这六条,自然能带好一支队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