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在娄星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的后台办公区域,挂上了国徽,拉起了写着“娄星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的横幅,摆上了印着“审判员”、“书记员”的座位牌,几名穿着制服的法官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做着准备工作。前来办理业务的储户们好奇地看着这群人,不禁窃窃私语:这样小小一间办公室,难道也能算是法庭?
案件的承办人周威副庭长热情地和储户们拉着家常,面对着他们的疑惑,周庭长笑着说,对,这里就是法庭。一位储户问他,既然是法庭,怎么不在法院呢?周庭长解释说:“这是我们民事审判第二庭受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这些案件很多当事人都是当地的农户,农忙时节外出不方便,所以我们就采取巡回审判的制度,依法到当地办案。”
案件的被告曾某赶到法庭,承办人依法对案件进行了调解,由于矛盾分歧较大,曾某思考了许久之后,仍然拒绝了调解,承办人遂依法当庭宣判。
案件审理终结后,围观的众多储户纷纷向周庭长询问关于金融借款的法律知识,周庭长与法院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回答了每一个问题,解答了群众的疑惑。储户们纷纷表示,没想到来一趟信用社,还能免费做一次法律咨询,这一趟来得真是值!周庭长说道:“今天,我们既完成了工作,又向大家介绍了法律知识,大家在今后遇到类似情况时就会多一个心眼,一举两得。这样看来,这一趟来得值的其实是我们。我们法院的宗旨就是要为民司法,到哪里开庭百姓最方便,我们就走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