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我一定要好好活下去!”5月31日,在金石镇中心医院的病房里,一位坐在轮椅上的特殊病人紧紧握着来看望他的我院分管执行的刘向伟副院长和涟滨法庭陈溪荷庭长的手,不停地感谢着。这位病人就是一宗执行老案的申请执行人曾某。很难想象,如今求生意志强烈的曾某,不久之前,曾经在自家因连日暴雨而坍塌的屋子里,面对着残垣断壁,绝望地说:“我不想活了,我现在是度秒如年……”
一切要从三年前说起。2009年,曾某在包工头周某的介绍下,为李某家的三层楼房进行加建两层的施工,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从顶楼坠落,导致下肢截瘫,伤情经鉴定为贰级伤残。曾某诉至法院后,我院判决被告周某赔偿190000元,被告李某赔偿150000元并彼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过仔细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周某为躲避执行,早已失踪,而被执行人李某夫妇因家庭条件困难,长期外出打工,联系不上,只留下重病的父亲在家苦等,且他的房子为移民安置房,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无法进行市场处置,案件的执行遥遥无期。
曾某的妻子早已离家出走,16岁的儿子在父亲受伤后外出打工,也下落不明,曾某只能靠经济拮据的大哥与村干部接济度日。因无人照料与缺乏治疗,双下肢完全瘫痪的曾某下半身肌肉溃烂,伴有多种并发症,而今年三四月的连绵暴雨,又把他家原本就是危房的土砖屋摧毁了一半,此情此景,更加坚定了执行法官要帮助他的想法。
刘向伟副院长和陈溪荷庭长迅速与曾某所在的金石镇党政领导进行了联系沟通,经过与当地卫生所的协调,第一时间将曾某送进了医院进行治疗。此外,二人又多次赶赴金石镇,与当地政府领导就曾某的危房改造、住院治疗、临时救济、小孩安置等问题进行了初步协商与安排。31日上午,刘副院长与陈庭长再一次驱车赶到了金石镇中心医院看望慰问曾某,并给他送去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和2000元来自该案所有执行干警的捐款。刘副院长耐心地向曾某解释了法院、当地政府、村支两委为他所作的努力,并鼓励曾某好好接受治疗,用积极的心态重新拾起对生命的渴望。
在无情的灾祸面前,人是那么容易被压垮,但我们的执行法官们用他们司法为民的热忱,在这冰冷的阴雨天里,温暖着当事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