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在我院“一站式”服务大厅,一位70多岁的老人手捧书有“钢铁长城,维护法律”的锦旗,亲手将锦旗送到办案人员的手中,激动地说:“感谢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为我主持公道,追回借款,挽回了损失,解决了我的大困难。”
老者姓李,其因一件长达12年的借贷纠纷案在娄星区公检法三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执结,挽回了经济损失,故此来到我院向法官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追溯到1996年。这一年,刘某因办砖厂缺少资金,向老李借款30余万元。因经营不善,刘某的砖厂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无力偿还债务。2000年,老李向我院起诉,官司虽然赢了,但因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我院裁定中止执行。老李借给刘某的钱也是从朋友处筹借来的,案子执行不了,老李为此背负了巨额债务。朋友又将老李告上法庭,老李心急如焚,却无计可施。
2010年,老李获悉刘某的房屋因修高速公路连接线属于拆迁范围,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这一情况后,觉得事情有了转机,遂向我院申请恢复执行。接到执行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去拆迁部门了解情况,获知66万元的补偿款已经支付给了被执行人刘某。当我院找刘某核实情况时,刘某及其妻子却拒不承认领取了补偿款,我院随后对其住所进行搜查也没有任何收获。
鉴于刘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情节严重,我院决定对刘某予以司法拘留,并对其以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经侦查,决定对刘某予以刑事拘留。因此时我院对刘某的司法拘留已经到期,为躲避执行和逃避责任追究,刘某逃之夭夭,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在此期间,本就年事已高的老李身患重病,住院治疗难以为继。我院以人为本,一方面积极想办法为老李解决了部分救助费用;另一方面多方查找刘某的下落,并从侧面做刘某妻子的劝说工作,但均无所获。
2011年8月12日,潜逃近一年的刘某被抓获归案。刘某承认领取补偿款66万元的事实,但拒绝交待补偿款的去向。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娄星区检察院,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
刘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但老李的债权如何得到实现,却是摆在公检法办案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刘某虽然获得了66万元的补偿款,但其没有居住的房屋,也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且刘某已经年过半百,还有一个小孩在上大学,家庭状况堪忧。而刘某又妄想在接受刑事处罚后,可以达到赖债的目的,不再偿还所欠债务。对老李来说,后续治疗尚需大量资金,若债权不能实现,其境况将更加艰难。
为了破解执行难题,我院与检察院、公安的办案人员积极进行了沟通,对被执行人刘某晓知以理,动之以情,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通过法律政策攻心,打消了刘某不切实际的妄想,刘某强硬的态度终于有所软化,表示愿意归还欠款。公检法办案人员随后带刘某的妻子及刘某的一位亲戚去看守所和刘某见面,由刘某自己做妻子及亲戚的工作,想办法筹措资金;然后办案人员又从申请人老李着手,希望其考虑被执行人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减免部分债务。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三番五次做工作,双方于8月26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当日,刘某按和解协议兑现支付给老李30万元。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当日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变更了强制措施,对刘某监视居住。
公检法三家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使这件历时12年之久的执行积案以和解方式顺利结案,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捍卫了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