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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立案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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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案庭提供  发布时间:2010-12-23 09:52:39 打印 字号: | |
  1、准备好诉状及有关证据材料。诉状需要正本一份,副本不等 (根据被告的多少而定)。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及主体资格的证明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执行案件还需提供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结构代码证,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在窗口领取有关的立案表格后,到“便民服务台”参照墙上的表格样式填写完整;需打印、复印相关资料的,到进门正大厅“便民服务点”完成。

  3、将诉状和填写好的表格及证据材料交立案窗口审查。对简单、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进行立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立案窗口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后是否立案七日内进行答复。

  4、凭立案窗口开具缴费通知到收费口交纳有关诉讼费用

  5、到开票窗口换取诉讼费发票

  6、到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
责任编辑:研究室 游龙